惠州市全民健身場地主題裝置設計征集公告
責任編輯:六月芳菲 時間:2024-11-26 09:11
[導讀]征集主旨 本次公開征集活動旨在以兒童友好+全民健身為主題,對位于項目主入口的主題裝置進行 設計大賽 征集。通過生動形象的主題裝置,演繹項目IP形象故事,將本項目與惠州獨具
征集主旨
本次公開征集活動旨在以“兒童友好+全民健身”為主題,對位于項目主入口的主題裝置進行設計大賽征集。通過生動形象的主題裝置,演繹項目IP形象故事,將本項目與惠州獨具特色的山、河、湖、海等自然生態(tài)稟賦、歷史文化資源、惠州特色運動項目及惠州奧運冠軍等元素進行融合,進一步豐富項目內(nèi)涵,提升項目設計品質(zhì),打造精品工程。
征集對象
本次設計面向社會范圍征集作品,參與者不限地域、年齡、專業(yè)、職業(yè),不限個人或團體(機構)。以個人形式參加的,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征集時間
即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23:00(北京時間),以送達郵箱時間為準,逾時視為無效投稿。
征集要求
(一)原創(chuàng)設計
參選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(chuàng)、未經(jīng)任何途徑發(fā)表過與參加過競賽的作品,不得與其他標識、標志、形象雷同,且尚未注冊。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他人知識產(chǎn)權或其他權利,如有侵權,由設計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。
(二)構思新穎
1.參選作品應具有獨特性和故事性,易體現(xiàn)兒童友好城市建設及全民健身運動等兩大主題,同時包含惠州的自然生態(tài)、歷史文化、特色運動、奧運冠軍等元素。作品形象積極健康,視覺形象鮮明,設計新穎活潑,色彩搭配符合兒童視角,符合大眾審美,具有時尚性、活潑性、童趣性。
2.主題裝置設計作品需體現(xiàn)項目IP形象和項目名稱,項目名稱暫按“運動.惠公園”進行設計,最終以建成運營的名稱為準。
(三)主形象設計
參選作品須繪制主題裝置的三視圖(正面、正側、背面的平面圖)以及3D效果圖,并提供設計說明。設計說明不少于300字(以中文字符數(shù)為記),需闡述設計理念、寓意、背景、色彩搭配、字體以及尺寸、材質(zhì)和造價估算(不高于200萬元)等內(nèi)容。
(四)衍生設計
結合主題裝置設計,衍生出可應用于不同功能區(qū)、不同場景的IP形象作品。IP形象須繪制三視圖(正面、正側、背面的平面圖)以及3D效果圖,并提供設計說明。設計說明不少于200字(以中文字符數(shù)為記),需闡述設計理念、寓意、背景以及色彩搭配、字體等內(nèi)容。
(五)規(guī)格要求
參選作品的效果圖應為彩色電子版,存儲為JPG、PNG或PDF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/英寸,色彩模式為RGB,A3幅面。作品入選后需提交設計文件(包括各種矢量圖形、源文件、用色情況等),如無法提供,取消獲獎資格。
評選方式
征集單位成立評審委員會,綜合采用專家評選、網(wǎng)絡投票等方式進行作品評選(根據(jù)投稿情況,如有效投稿作品超過20份(含20份),由專家評選出15份作品進入網(wǎng)絡投票環(huán)節(jié);如有效投稿作品不足20份,則直接進行網(wǎng)絡投票)。網(wǎng)絡投票環(huán)節(jié)得票前8名的作品,入圍最終評審環(huán)節(jié),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定最終排名及獲獎作品。
獎項設置
本次征集設獎項5名,獎勵金額為含稅金額,獲獎投稿人自行依法辦理涉稅手續(xù)和繳納稅款,獎項安排如下:
一等獎:1名,獎金人民幣100,000元(稅前);
二等獎:1名,獎金人民幣40,000元(稅前);
三等獎:1名,獎金人民幣20,000元(稅前);
優(yōu)勝獎:2名,獎金人民幣10,000元(稅前)。
(為保證獲獎作品質(zhì)量,經(jīng)評審委員會一致同意后,可對部分獎項空缺或減少;以上獎項不可兼得。)
作品提交方式
參選作品采用電子投稿,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,發(fā)送郵件標題統(tǒng)一為“惠州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補短板項目主題裝置設計+作者名稱(或單位名稱)”,發(fā)送至電子郵箱:hzgs169@163.com。投稿截止日期:2024年12月8日23:00(北京時間),以送達郵箱時間為準,逾時視為無效投稿。
參選作品提交內(nèi)容應包括:(1)《惠州全民健身場地設施補短板項目主題裝置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》;(2)設計作品(含設計說明);(3)《知識產(chǎn)權承諾書》。
結果公示
評獎結果將于投稿截止后30日內(nèi)公布,信息公布平臺為惠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官方網(wǎng)站(http://www.hzcci.com/)。
其他事項
1.本次征集活動不向投稿人收取任何費用。
2.參選作品一經(jīng)獲獎,視為投稿人同意征集單位獲得該作品的知識產(chǎn)權,包括著作權、使用權和發(fā)布權。征集單位有權對獲獎作品進行修改、組合和使用等,投稿人不得將該作品用于其他任何地方,一旦構成侵權,征集單位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3.獲獎作品一經(jīng)采用,投稿人須配合征集單位開展深化設計工作,以滿足主題裝置施工圖設計的需求。
4.征集單位和代理機構不對未獲獎作品未能獲獎原因作解釋,未獲獎作品知識產(chǎn)權屬于投稿人,如作品因參選過程導致其設計成果被第三方復制,征集單位和代理機構不承擔相關責任。
5.征集單位和代理機構拒絕專利索賠或補償,投稿人不得以專利權、商標權或工業(yè)設計權等知識產(chǎn)權為由,向征集單位或代理機構提出索賠或補償?shù)囊蟆?/p>
6.參選作品需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符合公序良俗,符合大眾審美取向。不能有低級趣味、嘩眾取寵等問題,并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(guī),不得包含政治、宗教或商業(yè)信息。
7.凡向本次活動投稿,均視為已接受本次征集所有事項。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征集單位所有。
參賽聯(lián)系:張工 0752-21803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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